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关于杨彰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黔东南府任〔2021〕7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
杨彰瑜同志任黔东南州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彭 江同志任黔东南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驻北京招商引资局)副主任(副局长)(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吴应刚同志任黔东南州政府驻杭州办事处副主任(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1 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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