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5月14日凌晨3时许,黔东南州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接到一名女子报警求助,因为跟丈夫争吵,现被仍在了高速公路上,希望交警能送她回家。随后民警出警找到了该名女子,并将她安全送往酒店。
当天凌晨3时20分许,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接到一名女子报警称“她因为跟丈夫争吵被仍在了高速公路上,此时正下着雨,对路况也不熟悉,现在又冷又怕,希望交警能够帮助她。”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寻找该名女子。3时34分,民警在沿榕高速上行线打坡粱隧道内成功找到了该名女子,并将她带上警车。通过了解的得知,该名女子当天跟丈夫开车到黄平县旧州镇送鱼,在返回的途中发生争吵,丈夫情绪激动意图动手打她,于是她只得下车躲避,更没想到丈夫竟在她下车后独自开车走了,无奈之下,她只得报警向交警救助。
随后民警遵从该女子意愿,将她送往往镇远县城一家酒店,在她开好房间后,嘱咐她要注意安全,及时乘车返回家中。
交警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上行走属于违法行为,而且也极易引发机动车与行人相撞的事故,不仅严重影响了高速公路正常的交通秩序,也是对自身安全的极度不负责任。夫妻吵架实乃人之常情,但也要把握好度,不要在伤害感情的同时将双方置身于危险当中。(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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