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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未建成的棚改项目 力争三年内全部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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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22 12:45:28  来源:凯里人论坛  

  按照省人民政府“未建成棚改项目,原则上两年建成、力争三年内全部收尾”的目标,分类推进,利用2-3年时间全面完成4.67万套棚户区改造工作。

  具体是:

  2018年及以前年度停建缓建3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12280套于2022年底前全部建成(2021年建成4539套、2022年建成7741套),涉及凯里市、镇远县、岑巩县、天柱县、锦屏县、黎平县、从江县、雷山县8个县(市)。

  二是正在有序推进32个棚户区改造项目16436套于2022年底前全部建成(2021年建成5164套、2022年建成11272套),涉及凯里市、黄平县、镇远县、岑巩县、三穗县、天柱县、锦屏县、黎平县、榕江县、雷山县、台江县、剑河县12个县(市)。

  三是2019-2020年停建缓建2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17942套于2023年底前全部建成(2021年建成7564套、2022年建成8475套、2023年建成1903套),涉及凯里市、天柱县、黎平县3个县(市)。

  四是历年已建成的227个项目70753套开展“回头看”工作,全面排查已建成安置和资金使用情况,排查存在的问题于2021年底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涉及各县(市)。

实施方式

  一是对有开发价值、收益平衡的项目可通过金融机构贷款、债券、配套设施补助、新型城镇化建设基金等方式,或引入社会资本,多渠道筹集资金,采取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方式实施,同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认真做好项目征收拆除、资金补偿和安置房建设等工作。

  二是对无法实现收益平衡或征收难度大的项目,可采取城市危房改造方式实施,按照资金使用规定,利用“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地方自筹资金”,专款专用,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环境综合整治、房屋维修加固、建筑节能改造、内部老旧管线更新改造和配建功能性用房等为重点,全面改善城市老旧住宅区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重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加强工作落实,各县(市)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统一思想,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方案”的要求,制定“五定工作表”,做到棚户区改造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有阶段目标、有措施保障。

  二是建立机制,认真开展“回头看”,针对历年已建成的68396套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576套垦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和1781套林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全面组织“回头看”工作,排查工作于2021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出来的问题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三是政策设计,依法有序征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政策设计,合理制定征收方案和补偿标准,加大对违法建设的处置力度。尤其是凯里市要结合“疏老城、建新城”的总体部署,做好政策设计。

  四是精准施策,合理确定方式,逐个项目认真研判,精准施策,根据项目收益情况,合理确定拆除重建或城市危房的方式实施。

  五是争取资金,严格资金用途,通过争取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配套基础设施补助资金和省级新型城镇化建设基金等支持,在国家下达地方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中,要优先安排存量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资金需求。继续加强与农发行、国开行等金融机构的对接争取更多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信贷资金。加大棚户区改造项目招商引资力度;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类核算,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已挤占、挪用的上级补助资金和信贷资金必须限期限时归位,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六是加强引导,维护和谐稳定,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加强开展棚户区改造宣传报道,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配合,妥善处理好来信来访,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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