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办公室温馨提示
如您或身边的亲人、朋友、同事、街坊等曾在2020年5月30日(含)以后,到过北京市,或接触过相关人员,为确保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第一时间主动或提醒他们向所在街道、社区(村、居)申报个人旅居史和健康状况,就近到定点医院或疾控中心开展核酸检测。并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每天早、晚需各测量一次体温,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度)、咳嗽、气促等症状,请务必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定点医院诊治,在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您和您的家人如非必要,近期请不要前往北京市。衷心祝愿您和您家人身体健康!
黔东南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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