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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肇事逃逸…黔东南这11人驾驶证被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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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5-06 11:25:38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根据《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车辆管理所应该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根据规定,现将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信息公告如下:

序号 姓名 档案编号 准驾车型 吊销原因 吊销时间
1 吴显云 522610464996 C1 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2020.4.7
2 文者九 522610453983 C1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0.4.7
3 吴开林 522610047453 C1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0.4.20
4 林泽川 522610528369 B2 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 2020.4.20
5 杨靖 522610695548 C1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0.4.22
6 杨再学 522610435183 C1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0.4.24
7 夏老回 522631014160 E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0.4.24
8 李元笔 522610424048 C1 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 2020.4.26
9 雷太坤 522610556785 C1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0.4.26
10 姜学文 522610106968 C1DM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0.4.27
11 赵水岩 522624016298 E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0.4.27

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0年5月6日

责任编辑:叶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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