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认为,“州树”、“州花”是一座城市人文特色和城市形象的物化名片,评选“州树”、“州花”对促进黔东南州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广泛宣传发动、县市推荐、专家初评、公众投票、工作组审核、会议审定等程序,把红豆杉确定为黔东南州“州树”、杜鹃花确定为黔东南州“州花”,既符合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要求,又符合黔东南州的地域特点、人文特色和群众期盼,能够反映黔东南州的精神风貌,能够体现黔东南州的城市形象。
会议要求,州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州树”“州花”的宣传、种植和推广工作,积极营造人人热爱、保护“州树”、“州花”,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发挥其在城市文化建设、园林绿化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使之成为黔东南州地方特色和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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