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2月20日起,黔东南州车驾管及违法处理窗口业务将有序恢复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0-02-19 11:24:34  来源:黔东南交警  

  黔东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恢复全州车驾管及违法处理窗口业务办理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精神,即抓好疫情防控,又抓好复工复产。黔东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结合我州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决定自 2020年2月20日起有序恢复部分车驾管业务及违法处理窗口业务,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办理车驾管及违法处理业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恢复业务办理的服务网点范围

  (一)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及部分县、市(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二)部分县、市(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和高速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

  (三)已开通专网登记服务的 4S 店登记服务站(仅限办理 4S 店销售车辆注册登记业务);

  (四)办理业务前请先期进行电话咨询确认(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1)。

  二、恢复业务类型范围

  (一)除驾驶证考试和需上线检测的机动车登记及大型汽车查验类外的全部车驾管业务。

  (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需机动车检测企业报所属主管行业部门同意后,我局车管部门方进行远程受理和审核。

  (三)道路交通违法处理业务。

  (四)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换领行驶证、补换领检验合格标识、核发临时号牌、申领免检合格标志、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期满换领驾驶证、遗失补领驾驶证、损毁换领驾驶证、超龄换领驾驶证、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驾驶证审验、延期换领驾驶证、提交驾驶证照片、变更驾驶证联系方式、违法处理、罚款缴纳等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办理的业务,全部通过网上申请,现场窗口暂不受理。

  (五)暂不能办理的业务,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恢复时间另行公告。

  三、业务办理方式

  (一)根据 " 疫情防控 " 工作要求,避免业务窗口人员扎堆聚集,车驾管业务实行 " 预约办 "、" 属地办 ",各县、市(区)群众一律通过电话预约所属地车管所窗口业务。

  (二)电话预约时间为 9:00 至 17:00,需提前一个工作日进行预约(预约电话见附件 1)。

  四、窗口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预约窗口办理业务的群众应做好个人安全卫生防护,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要确保自身身体健康,遵循 " 一事一人 " 的办事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

  (二)必须全程佩戴好口罩,主动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登记等工作,确定无异常后,方能进入办理场所办理业务;

  (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预约顺序依次进入大厅办理业务,人与人之间至少保持 1 米以上距离,业务办好后,立即离开办公场所,严禁聚集和逗留;

  (四)保持办公大厅环境整洁,严禁乱扔纸巾、口罩或其他垃圾;

  (五)非办理业务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场所。

  五、温馨提示

  请预约成功的群众,按照预约时间段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受理业务,超时、逾时未到达的,自动取消,需重新预约。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望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建议广大群众继续通过 " 交管 12123" 手机 APP 办理车驾管、违法处理、审验学习等业务。

  黔东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0 年2月18日

  附件 1: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上一篇:黔东南州这两个县列入国家挂牌督战名单
下一篇:青春之力 战“疫”有我——黔东南邮政青年团员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