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公告
(2019年8月29日黔东南州第十四届
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琴为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田嫄为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罗安武为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周劲松为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李邦华为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陈生燕为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刘琴的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田嫄的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罗安武的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周劲松的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邦华的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伍文英的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吴秀恒的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陈生燕的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沈智的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陆承环、廖思珍、肖佳杭、赵斌的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
吴增前、罗国进、刘宗凯、陈洪波、彭钧、朱光华、吴新成、蒋文泽、李朝觐、杨立、尹露怡、潘海平、李宏清、赖瑞宇、房月刚、张滔、刘乙红、潘春燕的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胡开义、黄承林的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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