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2日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雷勇为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二)
任命:
熊放鸣为黔东南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刘象斌为黔东南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杨小平为黔东南州监察委员会委员;
卫昌楼为黔东南州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吴中峰的黔东南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龙之衡的黔东南州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
(2019年6月12日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雷勇同志代理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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