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决定:
陈仁辉同志任贵州台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县长级),不再担任岑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张香镔同志任黔东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黔东南州对口帮扶工作办公室)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杨晓燕同志任黔东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黔东南州对口帮扶工作办公室)副调研员;
龙景灿同志挂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挂职时间1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霍盛红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决定:
唐标同志正式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松同志正式任黔东南州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金容同志正式任黔东南州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主任;
叶树根同志正式任黔东南州水库和扶贫生态移民局总工程师;
陈剑波同志正式任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冷玉英同志正式任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常红馨同志正式任黔东南州民族特殊教育高级中学校长;
唐标、李松、吴金容、叶树根同志任职时间从2017年8月起计算;陈剑波同志任职时间从2017年10月起计算;冷玉英、常红馨同志任职时间从2017年11月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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