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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 践行运用“四种形态” 用约谈唤醒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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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23 10:22:32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2017年,黔东南州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践行运用“四种形态”,着力推进约谈常态化制度化,全年共约谈52255人(次)。

  管住小节,抓早抓小。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纪律意识淡漠、廉洁自律意识不强等问题,坚持关口前移布设防线、提前敲醒警钟,组织开展预防提醒谈话,避免“小患成疾”,引导教育党员干部将讲纪律、守规矩成为自觉。2017年,全州开展预防提醒谈话47873人(次)。

  严管厚爱,动辄则咎。对问题线索中需要与党员干部本人进行核实,或者发现党员干部有明显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督促其主动向组织澄清或者说明问题的,坚决及时开展询问示警约谈。对达不到纪律处分标准,但又确实存在问题且认错态度端正的,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积极组织开展纠错诫勉约谈。2017年,全州开展询问警示约谈2293人(次),纠错诫勉约谈1202人(次)。

  挺纪在前,有过必问。对因履职不到位给予问责处理或存在违纪问题给予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通过组织开展问责处分约谈,帮助其正确对待处理、深刻反思错误、切实吸取教训。2017年,全州开展问责处分约谈887人(次)。约谈后,党政纪轻处分1人,重处分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黔东南州纪委)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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