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访教育主要以谈话回访、到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回访、信函回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掌握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动态,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受访者放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行。
注重对象区分,做到精准回访。注重区分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党政纪处分类型、处分期间个人表现等,因人施策、对症下药,进行“精准”的回访教育。对受到党政纪轻处分处理的,着重把握其思想动态,端正其对处分的正确认识,对受到党政纪重处分处理的,及时准确掌握其思想动态,督促其彻底改正错误。为促进受处分人员加强思想认识,要求其结合党章、条例再次深入学习并上交思想汇报。
注重思想工作,做好心理疏导。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心理疏导,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按照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坚守党的纪律底线,对错误认识不到位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在回访中,各回访组注重把受处分后有申诉苗头的人员作为回访教育的重点和难点,认真组织进行回访,结合案情细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回访教育的过程变为耐心听取意见、认真讲解政策的过程,使受处分人既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又心服口服地接受处分,解除思想疙瘩,化解了一些不必要的申诉。州纪委监察局机关坚持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多年来没有一起申诉案件。
注重结果运用,做好回访导向。选择受处分党员干部中表现优秀、工作业绩突出的,树立知错就改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对彻底改正错误且工作能力突出的,积极向组织部门举荐,按照规定正常使用。十八大以来,共112名受处分人员因表现突出得到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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