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查办案件情况看,犯罪分子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方式主要有: 据介绍,当前随着社会信息化快速发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持续增多。今年以来,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加大了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共侦破此类案件18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00余人,查获各类公民个人信息300余亿条;其中,抓获涉及40余个行业和部门的内部人员390余人、黑客近百人。
一是网络黑客通过技术手段窃取单位或企业存储的公民信息;
二是通过招聘、婚介、办理会员、送礼品等需要填写个人信息的渠道获取;
三是利用假冒网站链接骗取受害人信息;
四是犯罪嫌疑人利用伪基站设备发送虚假链接方式窃取公民信息;
五是各行业内部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窃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同时,犯罪嫌疑人利用QQ群、百度网盘、黑客论坛等网站平台,使用网络电话、虚假身份等进行联络,通过网银转账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交换公民个人信息。公民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窃取后,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滋生了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下游犯罪,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公安机关将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信息化社会条件下的新型犯罪,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并督促拥有公民大数据的相关单位和企业强化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公安机关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对涉嫌销售、传播公民个人信息的网店、网络账号、通讯联络号码等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净化网络环境,不给违法犯罪留下可乘之机。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发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线索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网站www.cyberpolic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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