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部分地方政府不晒预算决算:是不敢还是不想?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6-09-11 10:26:19  来源:新华网  

  新媒体专电(记者吕梦琦 刘怀丕)依法公开各级预算,在法律上有明文规定。但在执行中,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却“任性不为”。

  财政部日前发布通报,截至2015年10月31日,全国有36638个单位未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56481个单位未公开2014年部门决算,占比分别为14.48%和22.27%。对此类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追责。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把“账单”晒明白,让群众看清楚政府到底怎么花纳税人的钱

  完善的预算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和重要标志,也有利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2015年1月1日起,实行了新修订的《预算法》。这些措施,既推动了我国预算公开制度的完善,也增强了政府的财务透明,赢得了社会广泛认可。

  但财政部此次通报表明,尽管法律条文清清楚楚,但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仍不执行。要么找理由不公开,要么公开内容不完整、不详细,要么是公开内容回避群众关切。这不仅有违政府要依法行政的精神,更是明目张胆违法。

  不晒预算决算,绝不是无关痛痒的小事,更不是“奈何不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第九十二条中明确规定,“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有关预算事项进行公开和说明的”,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不仅要对此次财政部通报涉及的单位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各级政府官员还要好好学习法律,坚决依法行政,确保政府和相关部门预算全面规范、公开透明。

  预决算公开事关我国民主法制进程,也是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切入点。各地各部门应以预决算公开工作检查为契机,及时研究解决预决算公开中反映出的问题,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障群众对财政预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才能促进预算管理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

责任编辑:陈合敏【收藏】
上一篇: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直播应符合现行管理规定
下一篇:电信诈骗“重灾区” 福建安溪“刮骨疗伤”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