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华商报记者昨日从陕西省检察院了解到,日前,该院决定依法对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杨建军(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杨建军,男,汉族,1962年5月生,陕西蒲城人,1983年1月入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1983.7-1986.5 陕西省地矿局综合队技术员;1986.5-1993.2 陕西省地矿局第一水文地质队组长;1993.2-1995.2 陕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管理处高级工程师;1995.2-2000.9 陕西省地矿局矿产开发管理处副处长;2000.9-2007.1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期间2006年获得西北大学博士学位;
2007.1-2010.8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2010年8月至今,担任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副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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