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隐蔽性强、不易被发现的特点,黔东南州纪委提升乡镇纪委履职能力,强化无缝监督,把准基层腐败的脉络,做到有的放矢,细“治”入“微”。
全面督查,盯住基层“一把手”。紧盯村(社区)两委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县级部门中层干部等重点人员,紧盯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及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问题,定期对乡镇和县级部门进行督查,督查前不打招呼,直接进村,随机入户,与群众“无缝对接”,听真话、捞“干货”,查实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联合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加大对存量资金、工程项目、惠民资金落实、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检查力度,对乡镇各所、站、学校、卫生院、村“三公经费”开展审计,发现问题线索马上调查,严查发生在基层“一把手”身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整合力量,提升乡镇纪委履职能力。针对乡镇纪委工作人手不够、经验不足等问题,探索建立州县乡三级纪委联动,州纪委领导和纪检监察室对口联系县市,各县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口联系乡镇,划片建立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每个协作区联系若干个乡镇的纪检监察工作。委局各内设机构实行一对一联系帮扶,通过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规范运行、力量整合,实行交叉联合调查,提升乡镇纪委监督执纪能力和水平。今年1-11月,全州205个乡镇纪委共立案718件,结案623件,党政纪处分689人。
专项监察,紧盯突出问题不放松。坚持抓大不放小,强化严惩“微腐败”的高压态势。2016年,采取“见人、见项目、见资金”的方式,全州统一对信贷扶贫项目资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察,16个县市从扶贫开发、农危改、农低保等10个民生领域中,自选1项开展专项监察,对专项监察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坚决实施“一案双查”。 今年1-11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121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0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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