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州出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取消药品加成,调整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收费1356项,降低检验、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56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适用范围有黔东南州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黔东南州中医医院。本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为试行价格,于2016年1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该方案通过取消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提高一般医疗服务、一般检查治疗、手术治疗和传统中医及民族医诊疗服务价格,体现医疗技术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同时,降低药品、检验、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和高值耗材价格,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收入缺口,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政府补偿15%、医院降低运行成本自行消化5%的原则解决。此次调整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向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转变,统筹推进我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减轻了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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