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关于举办黔东南州州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培训班的通知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6-04-06 09:18:04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各有关专家: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执业行为,完善扩充黔东南州州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经研究决定,举办一期州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入库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1、目前已经入选黔东南州州级政府采购专家库的专家,名单见附件。

  2、目前还未入选专家库,且符合下列条件,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监督管理的专家:

  (1)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2)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二、培训时间

  2016年4月8日一天,具体安排为:4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5:30上课;下午16:00-17:30考试。

  三、培训地点

  州政府东楼大会议室,地址:凯里市北京东路21号。

  四、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03]119)等政府采购专家评审相关法律法规及实务。

  五、其他事项

  1、评审专家实行考核入库制度。已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培训不得请假,培训结束后进行开卷考试。培训考核成绩作为评审专家入库的前提条件,总分100分,由两部分组成:上课考勤占30%,下午考试成绩占70%,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不参加培训或成绩不合格人员将视情况取消评审专家资格。

  2、还未入选专家库但参与本次培训并考核及格的专家,州财政局将在门户网站(http://www.qdnzczj.gov.cn/)上进行公示,此类专家应及时填写《黔东南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登记表》,并附本人身份证和职称证复印件一并报州财政局国资和采购科审查入库。

  3、参加培训人员请务必认真、准时参加培训,并严格遵守课堂纪律。

  4、本次培训由州财政局组织实施,专家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州财政局国资和采购科联系,联系人:潘琳琳,联系电话:8222553,地址:州政府东楼后2楼。

  黔东南州财政局

  2016年4月5日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上一篇:黔东南农信社各项存余额突破500亿元
下一篇:黔东南州“三围绕、三做好”打造质量发展升级版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