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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马河街道“四措施”加强村级“三资”清理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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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5-30 09:45:18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为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清理监管工作,进一步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洗马河街道“四措施”加强村级“三资”清理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街道成立由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纪委书记及各村(居)联系领导为副组长,街道党政办、监察室、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农林服务中心、水务站及各村(居)村级纪检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纪委牵头开展“三资”清理工作,各部门切实认真履行职责,立足本部门的工作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

  二是明确工作目标。全面摸清村级“三资”的现状,确保村集体“三资”管好、用好、经营好,防止资金资产资源流失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是明确实施步骤,确保清理监管工作有序开展。要求以村为单位对村、组的“三资”进行全面清理,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等六个程序开展工作,以村组自查为主,同时组织清理。对管理混乱,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街道组织人员清理。建立和完善台帐,做到家底清,手续完备、产权清晰,强化村级“三资”管理,构建规范有序、经营高效、监督到位的“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构。

  四是落实责任,把清理“三资”工作形成常态化抓好抓实。街道把村级集体“三资”清理监管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并与年度评优评先相挂钩。街道村级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对于工作推进不力,任务未按时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村(居)及相关人员,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理。并要求各村(居)每月30日前向街道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当月“三资”开展清理工作材料。(徐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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