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房山启动中心区改造项目。64岁的谢女士承租的房子属于房山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房管所的直属公房,该处房屋位于改造项目范围内。由于迟迟未与拆迁公司达成拆迁补偿协议,该房屋一直未被拆除。
2013年8月中旬,被告人白某纠集徐某、李某等人先后多次到房屋所在地,对房屋位置、住户情况进行观察。随后,白某制定强拆计划,不仅布置10余人具体参与强拆,还雇用了铲车司机钱某(已另案处理)。
2013年8月31日零时许,由白某安排的10余人持镐把、手电等工具,突然强行闯入谢女士家。他们用事先买好的胶带,将谢女士的家人手脚捆绑结实,嘴部粘住,扔到房外土坑内。随后,司机钱某驾驶铲车将房屋铲倒。强拆完毕后,这伙人逃离现场。
经过审理,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白某等6人有期徒刑1年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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