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座谈会23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坚持长期系统培养、择优统筹配备、严格管理监督,努力形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干部队伍。
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是整个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势在必行。笔者认为,在管理监督青女少非干部工作方面,应该把“研判、机制、督导、保障”四个方面有机融合,才能使“青女少非”干部队伍素质日益优良、作用发挥日益突出。
常态研判,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在始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下,把制度机制作为做好“青女少非”干部工作的根本保障,进一步突出日常监管机制的作用发挥。而构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研判机制的中心环节就是研判制度的建立,也是整个机制的重中之重。监管部门要肩负起负责监督、收集信息、汇报情况的责任,但党的组织必须依法、按程序进行研判,作出研判决定,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机制才能落到实处。同时还必须是常态研判,才能时时掌握干部动态,及时作出整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达到监管目的。
理顺机制,确保监督主体独立性。健全和理顺“青女少非”干部工作管理监督机制,要着眼于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德治与法治结合、自律与他律结合、规范与惩戒结合、体制创新与手段创新结合,不断增强机制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以不断提高干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保证干部在监督中健康成长为目的,认清形势,理顺机制。监督主体必须本着对组织负责、对监督客体负责的原则态度,从显性和隐性两方面畅通信息收集渠道。特别是对那些在开展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即是监管者也是被监管者的领导干部,必须要做到权责分明、分级负责,才能使干部管理监督机构、监督者相对独立,不受监督客体制约,放手监督,确保监督主体的权威,才能提升干部监督实效。
巡察督导,有效扩大监管范围。对“青女少非”干部的监督管理和一般干部并无大别,同样需要对他们的“八小时内外”进行严格的巡察督导,才能确保他们提高自觉,履职尽责,主动作为。但现行监管机制监管范围明宽暗窄,这就需要聘请一些党性观念和原则性强、有丰富领导工作经验和很高工作热情的同志,担任“青女少非”干部监督督查员,并明确巡察的职责和内容,定期和不定期到有关单位对“青女少非”干部进行巡视,深入群众了解情况。以他们的生活圈、社交圈情况,及其家属廉洁自律情况作为巡察重点,从而为研判整改提供更为客观、科学的有效依据。
保障健全,从严、从实抓好机制运行。机制作用的发挥,关键在运行。对“青女少非”干部的监督管理也绝不例外,在目前形势下,“青女少非”干部的社会联系和活动空间日益增大,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领域也应随之拓宽,从严、从实抓好机制运行,也就是要求“青女少非”干部的工作开展到哪里,权力行使到哪里,组织的管理监督就要行使到哪里。但是,目前组织部门,尤其是基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人手不够、力量不足。管理监督工作的开展往往是“单打独斗”,或者是临阵组合,整体合力尚未形成,监督效果不尽如人意。实践证明,仅靠“孤军奋战”难以奏效,因而只有保障健全,实现干部监督“叠加效应”,才能实现“青女少非”干部的管理监督机制良好运行和作用发挥。
监管是手段而非目的,但没有规矩亦不成方圆,要做好“青女少非”干部的管理监督工作任重道远,虽时来已久亦需与时俱进,只有牢牢把握住信息收集制度、分析研判制度、预防监督制度、整改落实制度以及相应的激励制度和保障制度的作用发挥,加以“四位一体”护航,我们就有做好工作的理由和信心。(廖明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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