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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推行行政官司集中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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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2-10 09:57:08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以前在黔东南州内打“民告官”的官司,一审一般情况下在当事人所在的县份就可以“搞定”,现在有些不一样了,这样的官司突破了县域限制,向区域性管辖迈进,如麻江、雷山等县的“民告官”案件,就得到凯里市法院来打。

  据了解,行政官司突破县域限制的情况叫行政诉讼案相对集中管辖,这是近年来司法改革推出的一大举措。在黔东南州范围内,凯里市法院和三穗县法院被列为了改革试点,其中,凯里市法院负责管辖凯里、丹寨、雷山、麻江四县市的行政官司;三穗县法院负责管辖三穗、台江、剑河、岑巩四县的行政官司。

  其他县份,包括黎平、榕江、从江、天柱、锦屏、施秉镇远、黄平等县仍然沿袭以前的模式,即由各县法院自行管辖。“试点法院的选择主要基于交通便捷程度的考虑。”黔东南州中级法院行政庭庭长杨通烈说,最初,行政官司集中管辖试点的草案选定在天柱,但当时该县未开通高速,诉讼的当事各方往返不便,便将试点单位安排在了三穗县法院。

  杨通烈告诉记者,凯里、三穗两县市法院的试点工作很成功,行政官司集中管辖有可能会全面铺开。

  行政诉讼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后,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须到指定法院进行,该法院审核认定符合立案条件,便予以立案。“案件受理费和以前一样,没有变化。”杨通烈说,根据规定,在50至100元之间,因为黔东南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普遍收取50元。(姜芳)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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