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窃贼撒5000元制造混乱 路人不去捡钱帮逮人(图)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4-06-17 10:14:45  来源:重庆晚报  


小偷被市民团团围住


民警在草丛中寻找窃贼丢弃的钱

 

  窃贼在派出所附近作案,逃窜途中撞上民警,将5000元赃款往天上一扔,意图制造混乱,结果令他失望———路人没去抢钱,而是一门心思围堵他。

  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夏祥洲 通讯员 乔平 摄影报道

  出警归来偶遇盗贼

  6月11日中午12时许,万州区公安局沙河派出所民警詹峥嵘,配合特警处置一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归来。“抢劫啊!”这时,一名男子的呼喊声从派出所大门旁传来。

  詹峥嵘望去,一名男子从派出所大门前疾步走过。“干什么的?给我站住!”詹峥嵘大喊一声,冲了出去。

  一同处案的特警将刚逮的嫌疑人安顿妥当后,也跟着詹峥嵘追了上去,街上几个热心市民也跟在后面追,出租车司机纷纷协助围追堵截。

  追缉途中,詹峥嵘从受害人樊先生那里了解到,嫌疑人从他家盗窃被发现,夺门而逃。

  窃贼撒5000元赃款

  一时间,整条街的人都在追窃贼。窃贼跑了约500米,眼看警察越追越近,就把手里白纸包的钞票往背后一扔:“这些钱给你们,不要追了……”钞票飞舞,窃贼窜入一条小巷子。

  “他扔的位置附近有公交车站,人很多,不过周围的人非但没有围拢,反而给我让开一条路。”詹峥嵘说。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通过警方,联系上多位目击者。带着孩子逛街的刘薇女士说,当时大家都在喊抓抢匪、抓盗贼。“当时那情况下,我想即便他扔的是金砖也不可能有人去抢。”刘女士说,后来路人和随后赶来的特警,一起在草丛中帮着拾捡这些钞票。

  另一名目击者说,“人家好心人不顾危险去抓贼,你在这边捡便宜,啷个说都有点不合常理。加上后来有人带头帮忙清点这些钱,也就没有人好意思去据为己有了。”

  窃贼在小巷里东奔西窜,詹峥嵘穷追不舍。追到富康源菜市场附近,窃贼跪倒在地,喊了一句“我不跑了”,上气不接下气。詹峥嵘和特警上前,将窃贼押回扔钱现场。

  面对围观群众的掌声,詹峥嵘说了一句发自肺腑的话:“掌声留给没有贪财、热心捡钱的市民朋友。”詹峥嵘说,很多市民让他感动:好几个市民跟在他身后一起追;在邮政储蓄所附近转弯时,一名出租车司机说开车到周家坝路去堵截,因为那个巷道只能通往周家坝路。

  窃贼逃窜中扔掉的5000元赃款,在现场市民和特警清点下,分文未少。

  “他们让我点数,我心里头还有点悬,真的一数,发现分文未少!太感动了!”失主樊先生说。

  窃贼称想制造混乱

  嫌疑人潘某,46岁,当地人,有吸毒前科。

  他说,逃跑过程中,他原本想把一大摞钱往空中一扔,让大伙去捡钱制造混乱,自己趁乱逃走。

  “以前不是有报道,盗贼扔出赃款,几大千被抢只剩600元么?但是当时一看没人捡钱,还在继续追我,只有服输了。”潘某说,他平时跑了1000米后,还能再跑个七八百米,但是那时他竟莫名其妙地软了,束手就擒。

  目前,潘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扔出6000元赃款

  哄抢只剩600元

  2010年9月10日上午11时20分许,浙江省温州市区民航路奥林匹克大酒店门口台阶上,几个人冲了过来,按住另外几人,拉向酒店大堂。

  就在进门之前,被抓的一名男子突然扔下一沓钱。目击者曹先生说,当时风挺大,钱四处飘散,七八个路人围了上去,“你抓一把,他抓一把,很快就离开了。”

  事后曹先生才知道,当时警察在抓捕嫌犯,歹徒情急之下抛下赃款,过路人一哄而上将钱捡了个精光。警察最后清点,嫌犯扔出的6000元赃款,只回收了600元。

  捡拾赃款可能犯罪

  街头哄抢赃款,舆论认为反映出社会公德水平和公民素质有待提高。不过在法律人士看来,这种现象还涉嫌违法犯罪。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主任沈仁刚分析,如果明知赃款而捡拾并掩饰拒不归还,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如果明知赃款而且明知是民警在抓贼,还去制造混乱,则涉嫌妨碍公务;如果不知是赃款捡拾后不归还,可能涉嫌非法侵占;如果是三人以上聚众哄抢,还可能涉嫌聚众哄抢罪。

责任编辑:田茂琪【收藏】
上一篇:三岁男童从五楼坠落 老太冲刺10米将其接住(图)
下一篇:夫妻为挽回婚姻签“忠诚协议” 出轨赔对方百万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