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女士诉称,2013年9月20日,正逢中秋佳节,她和两个姐姐、姐夫、侄女及侄女的男朋友梁某等一行6人去一郊野公园烧烤。由于人多,大家心急吃烤串,梁某便拎起酒精桶,将助燃酒精倒向烤箱内,瞬间腾起的火焰将自己和一姐姐烧伤。
为治伤情,邓女士前后住院174天,花费20余万元。目前其全身仍多处瘢痕,且多处溃烂,需进一步治疗。
邓女士认为,当日烧烤所需要的烤箱、酒精、炭均由梁某准备,也因被告倾倒酒精直接造成自己重度烧伤,故诉请海淀法院判令梁某赔偿28万余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张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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