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前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昨天小组讨论“两高”报告时,就我国的器官移植司法建设提出建议,司法机构应和地方卫生部门建立联系,让死囚自愿捐献的器官进入电脑分配体系,贯彻严禁医院私自获取器官的规定。另外,自愿捐献器官的死囚家属同样应该享受到人道主义救助。
器官移植进入新阶段
黄洁夫说,中国的器官移植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将走上摆脱所谓“依赖死囚器官”的阶段,逐渐形成公民自愿捐献的体系。
从去年我国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截至3月2日,全国累计完成器官捐献1570例,约5000例病人从公民自愿捐献中受惠。北京、广州、浙江等地的38家医院自发停止使用传统意义上的“死囚器官”。黄洁夫说,死囚器官捐献,必须得到本人或者家人的同意书。目前在政策上没有障碍,关键是操作,执行起来有漏洞,要确保死囚或家人一定要有书面签字的同意书。
让器官获取变得更透明
黄洁夫指出,按照卫计委去年8月的规定,严禁医院私自获取器官,包括到地方司法部门获得器官,必须进入到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的官方系统获取。死囚自愿捐献器官的管理应该由官方做这件事,因为目前中国的民间组织尚不成熟,希望司法部门和地方卫生部门建立联系,按照司法渠道进入到器官获取体系,实行电脑分配。
黄洁夫表示,全国的器官移植界已形成了高度共识。器官捐献是很复杂的程序,有很多医学技术成分,而获取器官的医院承诺,获取器官的医院不会直接使用器官,而是把器官放到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进行分配,没有了中间的利益之争,让器官获取变成公开、公正、透明。
黄洁夫还建议,让捐献器官的死囚家属同样享受我国关于器官捐献者的人道主义救助,我国自愿捐献器官的公民亲属在医疗、教育等方面是享受救助的,而死囚虽然犯了罪,但最后做了件好事,这样的善举要得到认可,进入到公民自愿捐献器官的体系中。(晨报记者 韩娜)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