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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启动全州城乡低保专项资金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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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5-27 13:40:44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为确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落实到位,进一步促进我州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维护社会公平,使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州委、州政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为更好的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近日,黔东南州审计局牵头汇同州纪委、州财政、州民政等部门召开了全州城乡低保专项资金清理工作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州城乡低保专项资金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启动了城乡低保专项资金清理工作。整个清理工作自2014年5月20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按照“自查自纠、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总结整改”四个阶段进行,主要是全面规范各地落实执行城乡低保政策,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具体内容有:

  1、城乡低保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检查中央、省、州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是否有调剂使用专项资金,是否按时、足额下达,是否存在挪用、转移或侵占专项资金;各县(市、区)应匹配资金是否到位,是否按要求纳入财政预算,并且及时拨付。

  2、低保工作经费是否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县(市、区)是否按《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3〕14号)规定将低保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3、城乡低保资金发放情况。检查低保对象是否符合《贵州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黔民发〔2004〕15号)、《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黔府办发〔2010〕16号)规定的条件;是否存在拆户保、合户保、人情保、平均分配低保金现象;是否存在低保折(卡)由村干保管提取手续费问题、是否做到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公示结果与民政部门档案是否一致;检查低保工作是否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认真落实;低保档案、资金发放台账是否健全;低保证发放、审查是否实行登记注销制度等。(州审计局)

责任编辑:苏慕凉【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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