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贵州省人民政府获悉,近日,贵州省政府批复同意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将黔东南自治州丹寨县、麻江县、黄平县、施秉县、岑巩县、天柱县县城所在地划定为实施火葬的区域。
贵州省政府在批复中要求,上述地区划定为实施火葬区域后,要严格执行有关殡葬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切实加强殡葬管理,积极推行殡葬改革。(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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