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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各单位启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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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2-05 10:42:2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记者 唐云芳)今年的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一年一度的全国法制宣传日。黔东南州多个法制宣传单位联合部署首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活动。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7日上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草案。根据草案,中国拟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据了解,黔东南州各部门行业也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社区、农村和单位,通过组织法律咨询、法制讲座、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同时,开设宪法专题学习宣传专版、专栏,深入报道活动,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吸引公众参与互动。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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