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黔东南35项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4-12-03 16:22:49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12月1日,省文化厅公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共121项(140处),其中新增76项(78处),第一、二、三批省级扩展项目45项(62处)。我州有新增项17个(17处),扩展项18个(20处),共35个项目列入其中,为全省总数的28.9%,其中新增项占全省新增项的22.4%。

  我州列入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公示名单的新增项分别是:黎平县的侗族笛子歌;天柱县的注溪山歌、天柱宗祠浮雕彩绘技艺;锦屏县的启蒙侗歌;雷山县的苗族古瓢舞、苗族古瓢琴制作技艺;剑河县的苗族水鼓舞;黄平的踩亲舞;镇远县的道菜制作工艺;从江县煨酒酿造技艺、壮年、瑶族度戒、瑶族嫁郎;凯里市的半枫荷熏浴疗法;台江县的苗族舞龙嘘花习俗;三穗县的圣德山歌节、巴冶土王戊。

  列入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公示名单的扩展项分别是:侗族牛腿琴歌(黎平县)、苗族民歌(苗族飞歌)(台江县)、苗族多声部情歌(黄平县)、苗族板凳舞(黄平县)、金钱棍(思州金钱棍)(岑巩县)、君琵琶(榕江县)、苗族武术(剑河县)、苗族剪纸(施秉县)、侗族刺绣(镇远县)、苗绣(丹寨县)、苗族银饰锻制技艺(丹寨县)、苗医药(骨髓骨伤药膏)(麻江县)、水书习俗(榕江县)、苗族招龙(榕江县、剑河县)、月也(榕江县、从江县)、苗族姊妹节(剑河县)、苗族芦笙节(从江县)、苗族翻鼓节(凯里市)。(州文化体育局)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上一篇:黔东南州严肃整治大操大办不良风气
下一篇:我州19个县乡被命名为“贵州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