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认真执行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从三个方面对艰苦边远地区机关招录采取了倾斜政策:一是“三降低”。即降低报考学历、开考比例和面试考场平均分标准,剑河县太拥镇、久仰乡和南哨乡政府共安排5个计划招录高中及以上学历人员,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取消开考比例限制,报考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需要比较面试考场平均分才能确定入围下一环节资格的报考人员,其面试成绩只要达到所在考场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的90%即可,同等条件下比其他报考州直、县直机关单位的考生的比较标准降低了10个百分点。二是“两面向”。在民族乡定向招录少数民族(或单独定向招录民族乡主体民族)公务员,定向招录本县(或本乡<镇>)户籍人员。三是“一加分”。对报考我州辖区非定向招录少数民族人员职位的考生给予在笔试总成绩中加上5分的政策照顾。
通过落实上述政策,我州艰苦边远地区机关招录工作取得良好实效,得到了省公务员局的充分肯定。9月17日,参加本次公务员公开招考、并最终被录用到剑河县南哨乡人民政府的高中学历考生杨通燕,作为我省对艰苦边远地区实施优惠招录政策的受益考生代表,接受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电话采访。(州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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