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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4集体及多人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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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0-14 15:40:16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记者 周燕玲)  记者日前从州民委获悉,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我州4集体5个人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荣誉称号。

  州教育局、九黎苗妹工艺品有限公司、中共从江县委员会、锦屏县隆里乡华寨村民委员会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雷山县人民政府县长袁刚、麻江县隆昌中心学校副校长赵华甫、岑巩县天星乡党委书记刘寒雨、镇远县氵舞阳镇兴隆社区党支部书记陈贵平、剑河县革东镇大稿午村妇女主任方芳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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