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黔东南州“四大手段”强化顶层设计,科学统筹推进农村消防安全建设三年行动,努力实现农村消防安全形势由被动救灾向主动防灾转变。
党委政府顶层设计。实施农村消防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是黔东南州委州政府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之一,州委州政府分别以召开常委会、州长办公会、农村消防工作现场会等形式进行部署,强调落实;廖飞州长分别与全州17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分别签订消防安全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出台本地区贯彻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具体措施,按照“一把手”对“一把手”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农村消防工作作为各级各部门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主要内容;州委州政府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检查、督查方案,对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实行定期督查和调度;各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形式将三年行动计划内容进行公示,让各级组织和群众监督,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消防建设。专项建设行动实施以来,州县两级政府召开部署会、现场会、推进会98次,下发相关文件200余份。全州50户以上村寨摸底排查工作已全面完成;已完成138个重点村寨和458个一般50户以上集中连片村寨消防规划编制,累计已实施房屋电改116412栋,修建消防水池947个47569立方米,配备破拆工具346套;2832个村寨完成村级安监员设立,配备消防协管员 3492名,设立鸣锣喊寨人员3827人,组建志愿消防队伍3060支63003人。
全面分解目标责任。一是分解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对辖区内的农村消防安全负总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农村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农村消防建设新路子、新方法。州直各单位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消防安全建设作为帮扶工作重要内容,帮助村寨抓好消防安全建设。二是分解目标任务。2014年全州3922个50户以上集中连片村寨全部达到集中连片村寨消防建设标准的基本要求,100%完成“电改”、100%实现农房保险全覆盖。31个一类重点村寨达到集中连片村寨消防建设标准的标准要求;19个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参照一类重点村寨治理。三是分解工作措施。2014年完成233个重点村寨和全州50户以上集中连片村寨消防规划;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行政领导负责制,州、县、乡、村四级1OO%逐级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公安派出所将农村消防工作融入警务工作;县、乡政府成立农村防火安全委员会,进一步完善应急值守和信息通报制度;全面完成木质房屋消防电改任务;严格执行省与州、州与县签订的消防目标责任书,保障消防业务经费;扶持和引导农户参加农村住房灾害保险;严格督查考核,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实施四个方式调度。一是一月一调度。于每月底开展,由州消防支队具体负责,具体采取书面调度、电话调度、会议调度等多种方式开展,全面了解上月农村消防安全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并于次月5日前将情况报告送州委办相关科室,由相关科室负责呈送州委、州政府相关领导审阅。二是一季一督查。于每季度末开展,由州委、州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参加调度,州消防支队具体负责调度会的安排和筹备,并通报工作总体进展情况;州直相关部门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落实情况;州消防支队具体将调度情况汇总并报送州委办相关科室,呈送州委、州政府相关领导审阅。三是半年一小结。于每年6月底开展,由州消防支队负责具体筹办半年小结会议,并通报工作总体进展情况;州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县市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落实情况;州委、州政府相关领导和有关副秘书长参加会议,州领导就工作推进情况提出要求。州消防支队要及时将调度情况汇总并报送州委办相关科室,呈送州委、州政府相关领导审阅。四是年终一考评。于每年12月底开展,由州消防支队提出会议建议方案送审,州委办、州政府办、州消防支队共同筹办会议,州消防支队通报全年工作进展情况;州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县市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落实情况;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及有关副秘书长参加会议,州领导就工作推进情况作重要讲话。州委办相关科室要将情况及时呈送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审阅。
着力强化建设保障措施。一是加强资金保障。督促各级政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充分用足、用好、用活国家惠民政策,科学编制农村消防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各部门的大力支持,有效整合各种政策,捆绑各项涉农项目资金,切实保障消防建设工作资金落实到位。目前,全州已投入资金9907.94万元,其中州级财政补助2980万元,县级财政投入4052.62万元,群众自筹2875.32万元。二是实行台帐管理。按周、月制定进度目标,逐项明确责任人,逐级统计工作进度,按时上报阶段性建设工作情况,并做好改造前改造后照片、音像资料、基础材料等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全面实行台帐管理。三是开展全程监督。按照“月调度、季检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调度机制,每月末各责任单位对承担的目标任务自查一次,并向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反馈进展情况;每季末,在各责任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州消防安全委员会采取协调调度、重点抽查、实地督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进展情况;年底,由州委州政府组织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四是强化监督问责。通过州政府网站、黔东南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工作推进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各县市推进情况进行跟踪报道;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实地督查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工作落实。对半年工作目标任务未达到进度要求的,由州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全年工作目标因客观原因未完成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向州政府进行书面说明;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工作任务推进不力的,由州委、州政府领导对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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