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对外征求意见,与现行管理条例相比,草案加大了处罚力度,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则是,逃票3次及以上的还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这条。这意味着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中有地铁逃票记录的人,在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或找工作时都会受影响。
根据初步统计,南京地铁去年因逃票损失800万元左右。但是根据现行的《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规定,乘客应持有效车票乘车,违者按线路最高票价处以最高5倍于该票款的罚款,也就是20元。这一处罚金额较低,难以对逃票者起到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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