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养老事业发展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记者获悉,该省将出台政策,推进医、养、护一体的养老机构发展。
规模较大的养老院可申请单独设置医院或护理院,而且养老机构内设置的医院、护理院,优先纳入当地城镇医保、新农合定点范围。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可设置医务室,并与周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作,促进养医结合。(记者 王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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