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环保损害赔偿制度不到位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3-11-25 11:09:56  来源:新华网  


  24日在华中科技大学举办的第七届中华发展经济学年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认为,建设生态文明的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环境,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城镇化新阶段的环境保护问题自然就解决了。

  李佐军认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分为资源节约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两个方面。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是资源节约制度中最基础的一项,要保护资源,最重要的就是界定产权,避免资源流失。

  在环境保护制度中,最严格的源头管理制度,水源地的管理制度,最严格的损害赔偿制度,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无疑是最重要的,特别是损害赔偿制度。李佐军说,以前环境保护之所以做不到位,与这些制度不到位有关系。若能真正用制度保护环境,城镇化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城镇化的本质是人口城镇化的过程,也就是不断提高城市人口在整个人口中的比重,或者农民不断市民化的过程。李佐军指出,要令城镇化走上健康轨道,就要优先解决人的问题,用以人为本的城镇化代替过去多年的土地城镇化,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实现在推进城镇化的同时达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效果。

  李佐军表示,现在很多城镇都是千城一面,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我们要走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应该是有特色品牌的城镇化,有特色才能形成竞争力,有特色才有持续发展的能力。(记者俞俭)

责任编辑:陈合敏【收藏】
上一篇:黑龙江发布暴雪橙色预警 局地降雪量将超10毫米
下一篇:广州纪委书记:努力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