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行政区域内(三县一市除外)
所有二手房买卖将全面实施交易资金监管
直系亲属买卖二手房可申请免除资金监管。11月20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沈阳市房地产交易资金管理有限公司了解到,全市行政区域内(三县一市除外)所有二手房买卖将全面实施交易资金监管。如果买卖双方为直系亲属关系,可选择申请免除资金监管。
据了解,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除定金以外的房款(包括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均应实施监管。约定的定金部分,应在法定比例范围之内,即不高于总房款的20%。交易结算资金分全额资金监管和部分资金监管两种方式。采取全额资金监管的情形有: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房价款的;通过监管受托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贷款支付房价款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居间或代理的;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的。采取部分资金监管的情形有:买方为卖方代偿原有贷款,且余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的,可将扣除偿还原有贷款后的房价款予以监管。买卖双方需提供他项权利注销证明,且应在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前30日内注销证明;买卖双方属于房屋置换的,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可将房价款差额部分予以监管。
如果买卖双方为直系亲属关系,可选择申请免除资金监管,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资金及权属风险。所指直系亲属关系包括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配偶。亲属同户籍的提供户籍证明;非同户籍的,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出具亲属关系证明。若申请免除监管,买卖双方需要签署自愿放弃资金监管声明。
此外,如果卖方急用售房款的也可以申请免除或减少监管资金,其中比较典型的是卖出旧房买新房,需提供《房屋认购协议》或购房合同以及缴纳定金的票据等。(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张晓宁 实习生 李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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