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已经1年多的沈女士,怀着六个月的身孕,挺着个大肚子,赶到江东法院要求变更与前夫所生孩子的抚养权。她说,她一刻也等不了了,她不能再看着孩子受苦。
沈女士是外地人,2005年大学毕业后,来到宁波工作。当时才22岁的她在一次朋友聚会中,认识了比她大10岁的柳先生。两人坠入爱河。
没有对对方家庭有进一步了解的情况下,2007年初,沈女士就与柳先生领了证。
然而婚后与婆婆住在一起,沈女士的日子过得并不快乐。她觉得丈夫太听母亲的话,丝毫没有主见。甚至在2008年女儿出生后,丈夫依然是副没“断奶”的样子。
沈女士再也无法忍受,提出了离婚。2011年,两人在民政局前分道扬镳。3岁的孩子交由柳先生抚养,沈女士每月给3000元抚养费。
去年,沈女士再婚了,今年怀上了宝宝。本来皆大欢喜的事,却又出现了波折。
最近的几个月,沈女士在探视女儿的过程中发现,女儿经常生病。她了解到,前夫柳先生平日里工作繁忙,自顾不暇,对女儿疏于照顾。
沈女士心疼不已,她想要亲自抚养女儿。现任丈夫也十分支持她的决定。
9月底,沈女士挺着六个月的大肚子,在母亲的陪伴下,来到法院,起诉变更与前夫所生孩子的抚养权。
柳先生向法院表明,自己并非不爱女儿,只是工作太忙,以后会多加关心孩子的。况且沈女士已经组建了新家庭,再次有了孩子,变更抚养权不利于女儿的成长。
在法官的调解下,沈女士同意再相信柳先生一次,让他好好照顾孩子。昨天,她撤回了起诉。(通讯员 姜栋 者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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