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1日,网上出现了关于“高新区奥克斯广场发生劫持公交车事件”的虚假信息,引起市民恐慌,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立即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
经查,当日下午,赖某在某QQ群内针对其他网友上传的一张照片,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连续发布了“听说那个人手里面有爆炸物”、“车里面还有人在哭,被当人质了”等虚假消息。刘某在QQ群里看见该内容后,随即编发了“成都市政府附近奥克斯广场发生劫持公交车事件。据说劫持者持有爆炸物,公交车上有人在哭,车上有小朋友,警察已到,正在劝他。希望不要伤及无辜群众。”等内容和相关照片上传至自己的微博。该微博内容在网上迅速传播,引起市民恐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通过公安机关调查,刘某、赖某相继归案。目前,刘某因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被依法刑事拘留;赖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坚决打击在互联网上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也希望广大网民坚决抵制、积极举报造谣、传播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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