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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瓦斯喝了会过敏? 娃哈哈:没证据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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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7-16 17:56:11  来源:东北新闻网  

  棕黄色的液体、异域风情的包装、性感的俄罗斯美女……娃哈哈格瓦斯饮料自从2013年上市后便给众多消费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是近日,沈阳的杨先生在辽宁消费维权网投诉,说自己喝了格瓦斯后出现过敏现象,而娃哈哈方面拒绝承担责任,目前双方陷入僵持。


杨先生反映,喝完娃哈哈格瓦斯后手脚都起了小红点

  本想尝尝鲜结果尝过敏了

  据反映,6月18日,杨先生在沈阳大东区华润万家超市购娃哈哈格瓦斯饮料一瓶,由于之前并未喝过,电视上还总能看到格瓦斯的广告,所以杨先生当晚就喝掉了。第二天早晨,杨先生就发现自己手脚指甲周围起了许多小疙瘩。杨先生以为蚊虫叮咬,所以并没在意,只是买了一些蚊香。

  6月20日,杨先生又去超市购买了5瓶娃哈哈格瓦斯饮料,晚上喝了两瓶。6月21日早晨,杨先生发现手脚上的小疙瘩变红并且增多,手脚起皮。杨先生这时意识到自己的症状或许并非蚊虫叮咬,而是和娃哈哈格瓦斯饮料有关。


杨先生的手脚有脱皮现象

  娃哈哈:先拿过敏源再来跟我往下谈

  杨先生随后拨打了娃哈哈400售后服务电话,说明自己的情况后,娃哈哈工作人员让杨先生出示医院的过敏源证明,如果检查结果确实为娃哈哈的饮品原因,再找娃哈哈公司谈下一步。

  “过敏源”这么专业的医疗名词从一位娃哈哈客服嘴中说出,杨先生有些纳闷。“上来就拿这么专业的医学术语应付我,说明我并不是第一个喝格瓦斯过敏的人。”杨先生说。


医院诊断杨先生为过敏性皮炎

  医院:饮品无法做过敏源证明

  随后,杨先生来到了医院检查,诊断结果为过敏性皮炎。杨先生希望做过敏源检查,以便得知到底是哪个方面引起的过敏。但医院方面介绍,目前能做的一共有800多种过敏源,医院只能做其中15种过敏源证明、7种呼吸方面、8种食物方面,饮品无法做过敏源证明,就算做出过敏源证明也无法证明是某某饮品导致过敏。

  “他们要求我提供的证据根本不存在,纯粹是刁难消费者。”杨先生得知诊断结果后不满的说。


 

  在互联网中,喝格瓦斯过敏的现象不在少数

  娃哈哈沈阳销售:我们没看见

  接到投诉后,记者联系到了娃哈哈客服。8511号客服人员回应,只愿意与消费者直接沟通,而对记者的询问并不采取过多回应。

  随后,记者又接到自称为娃哈哈沈阳销售人员王女士的电话。在确定记者身份后,王女士表示:对于投诉,证据是事实唯一的依据,没有证据就不能确定。现在消费者说喝了格瓦斯有过敏现象,我们也没有看见,消费者也没有拿出依据来,所以我们无能为力。

  对于医院方面回应饮品无法做过敏源证明的情况,王女士说:我现在也无法答复你。随后,王女士便以忙为由,挂断了电话。

  格瓦斯不适应所有中国人体质

  对于杨先生喝格瓦斯过敏的投诉,辽宁陆安律师事务所潘勇律师说:格瓦斯是起源于俄罗斯的饮品,产品研发的时候主要也是考虑欧洲人的体质。中国人有极个别的情况例如体质不好等原因,喝完后或许会产生不适应的情况,但是按照现有的手段是检查不出来的。

  商家如不能排除过敏可能应承担责任

  没有办法证明过敏源成为了难点,对此,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张薇律师说:现在无法证明过敏是饮料造成的,现在可以有一个排除法。消费者可以做一个过敏源的鉴定,如果排除了例如花粉、灰尘等过敏原因,而确定的过敏源的类型与娃哈哈格瓦斯饮料的组成成分沾边,同时,娃哈哈又没有相反的证据证明跟此情况一点关系没有,那么因果关系就可以确定。

  随后张律师又说:民事和刑事在确定因果关系上是有区别的。民事方面来讲,如果可能存在因果关系,被告就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而刑事方面讲,必须排除其他一切可能,结论是唯一的,只能存在一种因果关系,那么被告才能承担责任。所以消费者做过敏源检测,如果不能排除因喝格瓦斯饮品导致过敏反映的话,商家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

  取证难?大不了再喝一次

  据杨先生反映,在他去医院检查时,还曾遇到过一个过敏病友,经了解同样是喝了娃哈哈格瓦斯饮料后产生的过敏,病情比他还要严重。

  目前,沈阳大东区北海街工商所已受理该投诉,因证据不足,双方调解陷入僵持。

  对于律师给出的过敏源检测建议,杨先生说:“不用那么复杂,大不了我再遭一次罪,再喝一回,当着所有媒体的面喝,这回看娃哈哈还有什么可说的。”

  如果您也有类似情况发生,请与辽宁消费维权网联系,本网将给予关注。

责任编辑:陶明霞【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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