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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工作规则》:不得违规用公款送礼宴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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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3-29 10:05:41  来源:人民网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工作规则》,规范国务院领导同志及组成人员工作

  “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 ――《国务院工作规则》摘录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办公厅昨天发布了《国务院工作规则》(简称《规则》)。《规则》要求,国务院及各部门要改革和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地方的送礼和宴请;国务院领导同志不为部门和地方的会议活动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

  审计署独立行使监督职能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等干涉

  《规则》共分总则、组成人员职责、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廉政和作风建设等十一章。《规则》指出,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国务院全体会议或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总理出国访问期间,受总理委托,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总理代行总理职务。

  审计署在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国务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

  《规则》要求,国务院及各部门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建设法治政府。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所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草案都要公开征求意见。严格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规则》指出,国务院要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全国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国务院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依法及时化解行政争议;要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及时依法处理和改进工作。重大问题要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要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国务院领导同志及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督促解决重大信访问题;要推行绩效管理制度和行政问责制度,健全纠错制度,严格责任追究,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规则》要求,国务院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要从严治政。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负责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执行住房、办公用房、车辆配备等方面的规定,严格控制差旅、会议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改革和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地方的送礼和宴请。严格控制和规范国际会议、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各类会议活动经费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规则》要求,国务院组成人员要廉洁从政,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

  到基层考察调研要轻车简从除工作需要外不去风景区参观

  《规则》指出,国务院领导同志到基层考察调研,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减轻地方负担;地方负责人不到机场、车站、码头及辖区分界处迎送。除工作需要外,不去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

  国务院领导同志不为部门和地方的会议活动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因特殊需要发贺信、贺电和题词,一般不公开发表。国务院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到基层考察调研的新闻报道和外事活动安排,按有关规定办理。
 

责任编辑:谢星【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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