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下午,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洪金洲在州工业和信息化委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州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有关事宜。
洪金洲副州长要求:一是各相关工作部门和各煤炭企业要坚决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3〕107号)文件和省能源局2013年6月4日召开的全省煤炭兼并重组工作座谈会的要求,立即启动我州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要防止本次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要坚持按省人民政府的统筹部署和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在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期间,全州各煤炭企业和矿井一律不能生产,发现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矿井,立即关停,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处罚,同时,取消其参与我州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资格。
州政府办、州工业和信息化、州国土资源局、州安全监管局及凯里市、丹寨县、麻江县、天柱县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州政府办秘书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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