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下午,州文体广电局召开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文本专家评审会,对州非遗中心编制的《黔东南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和《黔东南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进行评审。
评审会由州文体广电局副局长安成祥主持,纪检组长龙之衡到会进行现场监督。会上,首先介绍此次评审的程序及参加评审的领导和专家,接着州非遗中心主任粟周榕介绍《纲要》的编制和申报情况,随后与会专家及领导认真细致地审阅《纲要》,并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经过认真讨论,形成统一论证意见,认为:黔东南苗族、侗族传统文化历史悠久、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较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布局成片、民族特色鲜明、所依存的自然和人文生态环境良好,民众参与保护的自觉性较高,当地政府重视苗族、侗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具备建立苗族、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基本条件;《纲要》能够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原则和精神,符合《贵州省文化厅关于开展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通知》(黔文发〔2013〕11号)的相关要求;《纲要》对黔东南苗族、侗族文化的内涵及表现形式界定清晰,保护区范围划定基本合理,保护目标明确,保障机制有力,保护措施可行,整体上对苗族、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具有指导性,一致同意通过该《纲要》。
最后,州文化广电局党组书记杨再新、局长张林就《纲要》分别作了重要讲话。(黔东南州文体广电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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