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雷山县十个一律八个严禁扎实开展道路交通百整顿行动。
“十个一律”:对驾驶客运车辆超速50%以上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的,一律记12分;对客运车驾驶人记满12分的,一律降照;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酒后驾驶营运客车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拘留处罚;对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实施行政拘留;对疲劳驾驶机动车的,一律责令停车休息;对货运车辆、摩托车和农用车辆违法载人的,一律按规定处罚并卸客;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车辆,一律暂扣;对举办群众性集会和节庆活动,未落实道路交通管控措施的,公安部门一律不予批准、不得举办。
“八个严禁”:严禁营运客车GPS设备运行不正常上路行驶;严禁营运客车超速行驶;严禁营运客车超员行驶;严禁营运客车串线行驶;严禁客运企业以包代管;严禁非客运车辆载客营运;严禁新改扩建公路项目社会车辆通行;严禁非客运车辆非法私拉游客到西江、雷公山等景区景点。(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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