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贵州出台三项制度“控辍保学”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3-02-05 09:50:18  来源:中国民族报  

  由贵州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制定的《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整班移交制度》、《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排查报告制度》和《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生劝返复学制度》近日出台。这三项制度旨在巩固“两基”成果,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

  《整班移交制度》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接受完小学6年教育,应整班升入初中学校,整班移交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排查报告制度》规定:每年春季和秋季,中小学校要按照省统一下发的校历组织学生注册。班主任应及时清查本班学生注册情况,向学校报告。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校报到注册的学生,经学校两次以上家访仍未到校注册的,学校要在3天内将情况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报告,组织劝返复学。

  《劝返复学制度》中明确: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后经组织动员后仍不上学的,或因其他原因失学一个月以上的,认定为辍学生。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依法组织辖区内辍学生劝返复学。因劝返工作不力,辍学率超过省颁布的控制范围,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申红珊)

责任编辑:唐旭【收藏】
上一篇:雷山县财政收入首次突破2亿元
下一篇:凯里市民政局开展“春节送温暖”行动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