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认真发挥对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职能,促进全州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指导施秉、黄平、雷山、台江四县搞好自查自评工作,四县顺利通过省督导评估组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四县县委书记、县长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考核均获得优秀等次。二是对施秉、黄平、雷山、台江、三穗、麻江六县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突破发展工作进行复查验收。三是认真组织对丹寨、麻江两县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工作进行核查验收。认定丹寨、麻江两县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工作基本达到省验收标准。四是组织对凯里、天柱、施秉、麻江、雷山、黄平、镇远等县申报的州级环境育人先进学校进行督导评估。通过对组织申报的36所学校进行评估,认定其中31所中小学校、中等职校及幼儿园为州级环境育人学校。五是指导剑河民族中学顺利通过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第二次督导评估,使其被评为省级三类示范性高中。对正在申报州级和省级示范高中的丹寨民中给予指导,督促指导凯里一中申报省级一类示范性高中,帮助指导天柱民中、天柱二中、凯里一中接受省级示范高中复查进行资料建设。六是建立州级督学责任区。根据《贵州省督学责任区工作任务》,全州建立七个州级督学小责任区,覆盖全州16个县市及州属中学。州级督学责任区的建立,增强了州级专兼职督学的工作责任感,拓展了工作覆盖面,加大了督查力度,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教育督导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2012年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荣获“全国教育督导先进集体”。(谭元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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