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近日出台新规,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必须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资金由本级人民政府承担,保障广大务工人员“劳有所得”。
《条例》提出对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讯、市政等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王橙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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