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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应保尽保”撑起百姓生活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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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1-18 09:44:18  来源:中国民族报  


  “真是没想到!多亏参加了新农合。”尽管已时过数月,贵州省平塘县甘寨乡苗坡村58岁村民方顺叶仍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激之情。

  去年,方顺叶不慎摔伤了右手,在乡卫生院输液治疗,花费近100元。参加新农合的他现场“刷卡”报账,却自掏不到40元钱。2012年,全省参合农民达3074万人,参合率达到97.13%。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230元,其中政府补助200元,筹集资金达到70亿元。全省约4400多万人次参合农民获得补偿,医药费用52亿元。2012年,贵州省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前三季度,参合人员住院实际补偿比达到64%,居全国第四位。

  到2012年底,贵州全省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30万人,60周岁以上老人领取养老金人数达380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可以达到305万人、645万人、172万人、235万人、220万人,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达到221.8亿元。

  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实现市级统筹。贵州省88个县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全覆盖。同时,探索建立了新被征地农民就业和养老保障制度。

  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将大学生纳入居民医保范围,落实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政策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10万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问题,出台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试点意见,职工医保基本建立了大病和慢性病门诊统筹制度。

  出台《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率先在全国实现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企业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顺利启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工作。启动了生育保险工作。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8年调整,人均水平达到1660元,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

  贵州还结合实际,率先在西部地区出台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并施行,与全国同步实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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