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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学校”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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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1-10 09:57:55  来源: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及《中共雷山县委办、 雷山县政府办关于印发〈雷山县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雷党办发〔2012〕52号)文件精神,提高全县师生生态文明意识,共建美好校园,近日,雷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雷山县教育局联合发出《关于印发<雷山县教育系统创建生态文明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县各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学校”创建活动。

  据悉,创建活动以保护生态环境教育、塑造生态文化为重点,分拟定方案,宣传发动;完善方案,全面建设;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进行。完善方案,全面建设阶段从2012年12月至2015年12 月,力争到2015年,全县中小学绿色学校县级达标率达100%,州级达60%以上,省级达20%以上;九年义务制教育普及率100%,高中教育入学率达80%以上,学生生态文明知识普及率达98%以上。

  为使活动有效推进和取得实效,该县还出台了《雷山县教育系统创建生态文明学校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雷山县创建生态文明学校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县教育局将创建生态文明学校工作纳入专项督导内容,坚持立足实际和着眼长远相结合,定性要求与定量要求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被考核学校党政班子实绩和相关领导干部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作为被考核学校评先评优的依据。并在适当时间对全县各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创建生态文明学校情况进行验收,对达标学校授予“生态文明示范学校”称号。(余国德)

责任编辑:凌忠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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