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民生连线- 求职招聘- 旅游- 房产- 酸汤社区- 吃喝玩乐- 黔港微博- 家园博客- 生活帮- 手机报- 团团赚- 专题

订阅
首页| 全州新闻| 时政要闻| 县市新闻| 专题新闻| 民生连线| 视听中心| 黔港图库| 投资黔东南| 招商引资网
首页 > 财经 > 保险 > 正文

农村家庭倾向于多生孩子:缺医疗和养老保障

在线投稿 投稿信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投稿QQ:449315
时间:2013-03-11 11:57:21  来源:新浪财经  


  生政策的河南省部分农村,一度被压制的生育意愿已基本释放,“一儿一女”两个孩子成为当下常态。即使生育控制进一步放松,人口剧烈反弹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

  刘集镇隶属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位于郑州市区东部,下辖31个行政村。

  由于临近建设中的郑东新区,刘集镇不可避免地被卷入了城镇化的浪潮中。未来,镇里的大部分土地将成为城市的一部分。

  然而,今日的刘集镇还保留着中国农村的典型形态。在当地,农业生产在人们的经济生活中仍然占有相当的比重。

  崔庄村是刘集镇下辖行政村之一,村民大多姓闫。虽然仍有计划生育政策的控制,但每户“一儿一女”两个孩子已是常态。

  村民的通常做法是,先把二胎生下来,再交罚款(社会抚养费),即可落户。在当地,社会抚养费的金额无固定标准,一般第二胎为1万元左右,三胎更高。

  对于村民而言,生育两个孩子,实为现实选择。而执着于生育男孩,更有经济考量。在农村社会中,无论从事农业还是进城打工,男性的经济能力仍远高于女性;另一方面,农村低水平的医疗和养老保障,使“养儿防老”仍是大多数村民的选择。

  从刘集案例可以看出,虽然通过行政手段对农民生育直接干预的力度已在弱化,但是却没有致使生育意愿产生大幅反弹。一位郑州当地的人口学者认为,随着河南人口控制政策的放松和基层实际约束力的下降,河南农村的实际生育率与生育意愿已十分接近。

  在刘集镇,当地农民大多种植大蒜和玉米。由于务农收入微薄,各村的男人都选择进城务工,每年只有2个-3个月留在村中照看田地。

  近些年,郑州、开封等地大规模城市建设,带动了对劳动力的需求。刘集镇的很多人并没有像河南南部的农村人口一样,远赴外省打工,更多选择了周边地区,主要从事建筑行业等重体力劳动。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公布的数据,至2012年,河南拥有农村剩余劳动力3200万人,有2570万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其中省内转移1451万人,省外输出1119万人。农民进城打工的原因,主要是农业收入充其量只能满足温饱,其收入“主要靠打工”。

  在郑州,村民每辛苦劳作一天,大约能获得100元左右的报酬。而女性村民通常在“家门口打工”,“每天工资20元-30元”。

  时常变动的工作使村民难以获得稳定的收入,同时也无“五险一金”等保障,对他们来说,一旦因年老而失去经济来源,依然需要家庭,尤其是下一代的支援。

  根据“六普”数据,在河南乡村60岁以上的人口中,只有不足2.5%的人依靠养老金(离退休金)生活,有近一半的人仍需通过劳动获取收入生活。以崔庄村为例,村里的老人如果只依靠每月从新农保领取的约70元基本养老金,根本无法维持基本生活。

  此外,新农合虽然已完成基本覆盖,报销比例也在提高,但对于农民疾病的保障仍然有限。“一有病,日子就过不下去了。”一位崔庄村村民说。在这位村民看来,“医疗和养老(保障)解决不了,计划生育就做不到。”

  据记者了解,缺乏医疗和养老的社会保障,是农村家庭倾向于多生孩子的主要原因。此外,农村中男性在经济上居于优势地位,女儿外嫁,户籍随夫,宅基地由儿子继承等因素也使得“靠儿子养老送终”成了更现实的选择。

  值得一提的是,在特定情况下,农村的现行土地制度也会刺激村民多生育。比如,有拆迁预期的村庄,会因为拆迁补偿是按人头计算而多生育孩子。在崔庄村,村民在缴纳社会抚养费后,新生儿也会获得相应的责任田,约为人均1亩左右。

  尽管尚未打破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得农村“养儿防老”的想法仍然存在。但是,大多数农民并不认为生得越多越好。

  农村劳动力虽然大量流向城市,却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也难以分享经济发展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农民工面临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客观上压低了其生育率。

  在经济成本和“养儿防老”的平衡之间,农民普遍选择“只生两个”。

  由于既是人口大省也是农业大省,河南省曾经实行严厉的计生政策。在GDP总量方面,河南至少从1996年开始,就在全国处于第五或第六的位置。2010年,河南省GDP仅次于广东、江苏、山东、浙江,位列全国第五位。

  但由于人口数量庞大,在人均GDP、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均纯收入上,河南的排名就大大下降,一般在15位-16位,属于中等水平甚至偏下水平。

  人均经济数据的相对靠后,造成河南省长期不愿意放宽计划生育政策。据当地人回忆,在上世纪90年代,河南曾推行“铁筛子”行动,为确保当年的人口指标,实行“有证无证,一律打净”的政策。崔庄村村民闫起(化名)1992年结婚,其妻次年怀孕,虽持有“准生证”,但依然被强制引产。

  这种情况持续到2001年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次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颁行,两部法律法规使运用行政强制手段控制人口的力度有所减弱。征收社会抚养费成为控制生育的主要手段。当刚性的行政控制转换为经济控制之后,农村被压制已久的生育意愿得以释放。

  进入新世纪(10.16,-0.10,-0.97%)以后,当地的生育环境日益宽松,怀孕和生产阶段“一般没人管”,乡镇计生办坐等村民来缴纳社会抚养费,而村民为了给新生儿上户口,通常都会主动去计生办办手续。

  但是,逐渐放松的生育管制,并没有导致村民“越生越多”,人们的生育意愿渐趋平稳。

  实际上,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教育程度提高带来的成本、消费结构升级带来的养育成本、生育观念改变等因素又压低了生育意愿,这在年轻人群中尤为明显。“多了(超过两个)养不起,吃奶粉一个月就要1000块钱。”一位80后的刘集镇村民说。

  从崔庄村的情况来看,大部分村民的生育意愿最终稳定在“一男一女”的水平上。多位村民表示,即便不再进行生育控制,“一儿一女”也是最理想的状况。

  通常的情况是,如果第一胎就是男孩,第二胎便“没有压力了”,男女皆可;如果第一胎是女孩,第二胎就力求男孩,甚至选择性将检查为女性的胎儿流产;如果第二胎仍是女孩,则会超生,直至生出男孩,村中超过两孩的家庭多是此种情况,但比例较小。

  由此可见,社保、城镇化、教育、生活成本,这些经济社会条件正在越来越多地主导着人的生育行为。决定生几个孩子,已然非单纯的生育政策所能决定。(田鹏)
 

责任编辑:谢星【收藏】
上一篇:第一页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