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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商撞死人拉妹夫顶包 交警队长包庇被判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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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9-02 10:30:43  来源:金羊网  

  原海珠交警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袁永奕,因在2011年9月30日晚的一宗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案处理中,涉嫌对酒驾逃逸司机及顶包者徇私枉法办案,致真正的肇事嫌疑人最终逃往国外。越秀区法院昨日一审判决,袁永奕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酒驾肇事找人顶包

  昨日下午4时宣判前,法官3次询问袁永奕家属是否到庭,袁扫视了一下空空如也的旁听席,“他们没来也没办法,算了吧”。法庭查明,2011年9月30日晚10时05分许,广州市海珠区怡海路口,一辆自行车与一辆宝马车发生碰撞。骑单车的广州市某中学教师阿鹏被撞不治身亡。肇事司机廖会德(为一地产商)当场弃车逃逸后,找到妹夫邝顺齐(另案处理)顶包。次日,邝向交警投案。

  时任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海珠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的袁永奕,明知与邝顺齐、廖会德存在亲属关系,未主动申请回避,且在查办案件期间私自向两涉案人员透露案件进展,并多次违法拒绝办案民警提出对邝顺齐采取刑拘措施的请示。在得知邝顺齐系顶包后,故意隐瞒真正肇事司机是廖会德的事实,未对两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最终致使嫌疑人廖会德逃往国外,至今未归案。

  袁永奕后被控制,检方指控袁永奕身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其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

  拖延办案终被定罪

  昨日,袁永奕对指控罪名持有异议,认为缺乏充分证据证明廖会德就是交通肇事司机;其不批准对邝顺齐予以刑事拘留,是因为邝顺齐与自己存在亲戚关系,可保证其随传随到。同时也为了让邝顺齐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取得从轻情节;他没有指令经办交警拖延对交通事故的调查。

  越秀法院综合认为,肇事司机廖会德酒后驾车,遇事采取措施不当,且于事故发生后逃逸,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廖会德应属交通肇事犯罪的嫌疑人。顶包的邝顺齐则为包庇犯罪的嫌疑人。为此邝、廖应被认定为“有罪的人”。袁永奕拒绝刑拘请示,拖延办案,透露案件查办情况,导致廖会德逃往国外的严重后果,其行为符合徇私枉法罪构成要件。

  法院综合考虑袁永奕作案的具体事实、认罪态度等,一审判决袁永奕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判后,对于是否上诉,袁永奕表示需考虑后再决定。

责任编辑:吴晓琴【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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